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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效能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华经验

戴效能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华经验

来源:民营智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金华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金华“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时代使命,锚定“港”“廊”“链”主战场,以高水平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总抓手,坚定不移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力争打造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标杆,为以示范引领姿态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金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基础性工程和打造长三角营商环境标杆的突破性抓手,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大涉企优质制度供给,强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用心用情为全市广大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地级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营商环境口碑“双十强”榜单。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2023年新增市场经营主体40.5万户、居全省首位;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有市场经营主体总量187.3万户,增速居全省首位。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一)聚力统筹协调,凝聚护企助企合力。一是组织保障筑牢基础。市政府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涉企法规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不断提升法治化理论水平。以公检法司等单位为骨干,联合24家有关单位成立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合力推进24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地。


二是协同共治加快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改革观察员制度,在涉企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信用修复、商事执行等领域推进制度重塑、流程再造,为企业减负赋能。专利侵权纠纷实现简案快办,行政裁决办案周期压减12.5%。深化府院联动,加强府院联审,对159家被执行企业“一揽子”给予信用修复、灵活查封、解封转贷等执行松绑“输氧”措施352次,165件案件实现和解监管,兑现债权10.5亿余元,91家企业成功脱困。


三是重点任务实现突破。超额完成了一批年度指标,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42%(目标值30.5%)、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高质量“一网通办”率98%(目标值90%)、“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90(目标值85)。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法治成果,“企业合规改革”及“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被评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构建执行助企纾困‘输氧玻璃罩’机制”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及全国十大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东阳市建立全国首家影视业法治中心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二)聚能政策集成,深化涉企制度保障。一是注重源头把关。在全国率先出台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地方政府规章,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全覆盖,市县乡三级联动累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4646件。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全市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法规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清理废除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政策措施,共废止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363件、修改28件,清理率36.8%;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文件4469份。完成涉及行政复议: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二是注重精准赋能。制定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6大行动35条政策,细化落实“免申即享”等193条重点举措,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亲清政商关系交往20项正面清单和18项负面清单,打造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推进“向企业精准推介惠企政策”改革,实现政策智配、直达、快享,共推送惠企政策236万余条次,政策匹配总体精准度超过95%;2023年兑现惠企政策资金71.14亿元、居全省第5,惠及企业5.89万家次、居全省第3。深入开展“四大双千、解题破题”活动,为企业送政策、谋思路、解难题,累计为企业减负226.3亿元、目标完成率居全省第3。三是注重普法实效。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市政府召开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安机关16项惠民便民措施等新闻发布会,扩大政策覆盖面、知晓率。将企业管理人员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人群,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宣传贯彻。组建涉外普法志愿服务队,编印涉外企业学法清单、涉外企业家维权案例等,为涉外民营企业提供高效普法服务。


(三)聚合法律服务,护航企业行稳致远。一是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打造“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最优政务环境。高效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综合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实现“极简审批”,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压缩比居全省第3。深化商事登记“智治速办”,全市企业开办网办率达99%,企业简易注销比例达65.5%,企业退税平均审核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群众企业办事满意率99.97%。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开展“安商护商、惠商兴商”专项行动,建成15分钟涉企法律服务圈深化“法治副厂长”、增设基层公证代办点、送法入企业园区等特色服务,推进涉企法律顾问服务实现网格化全覆盖,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合同纠纷等涉法问题1.4万件。三是提升增值化服务水平。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进驻服务事项1829项服务专员370名。构建“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工作机制,累计解决涉企问题3458个,办结率95.6%。建立企业信用联动修复机制,累计为1.5万家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四)聚效执法监管,减轻企业运行负担。一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更有“温度”。主要执法部门全面实施轻微违法不罚首违免罚、告知承诺等举措,如综合执法系统出台涵盖5个领域51项执法事项的“包容免罚清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出台14部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引,8部入围省级目录,数量居全省第1;184家重点企业、7个产业园区参与合规示范建设,相关工作获省委易炼红书记批示肯定。二是推进数智融合监管,执法更有“精度”。深化“综合查一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性反馈检查结果”。2023年,检查总量同比减少52%,减少扰企近20万户次。全面推广“体检报告”式监管,为企业开具专属“体检报告”,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提升企业后续整改便利度。全市打造形成“电商监管一件事”等19件监管“一件事”品牌“三书一函”等3个项目获评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更有“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涉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推进“铁拳”“亮剑”“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涉企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加强对当前经济金融风险和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依法快查快处针对企业、企业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聚焦定分止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深化宽严相济护商行动。实施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轻微违法“首违不罚”,2023年对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者或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429人,同比增长32%。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解冻对公账户52个、资金3.86亿元,冻结率全省最低。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涉企“挂案”清理、打击侵害企业及企业家权益“护航”、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督察等专项行动,2023年共立刑事案件254起,追赃挽损1.26亿元。二是深化知识产权全链保护。协同成立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中心,建立案件“三合一”审判等工作机制,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5起,其中永康“1·25”案件被公安部评为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10大典型案例。全年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1.28万件,行政裁决按期办结率100%,创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工作绩效跻身全国三甲。三是深化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前调解改革,诉前纠纷调解成功率居全省第1;开展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攻坚行动,促进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历年最低。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前置小额商事纠纷调解程序,累计调解涉企纠纷7600余起。深入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提升涉企纠纷审执质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地上仍需加力。一方面,“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政策制定时主动征求或回应经营主体关切做得还不充分;另一方面,政策宣传普及与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大,有时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情况,经营主体对政策获得感不够强;政策“后评估制度”执行不够理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策出台顾前不顾后的情况。


(二)涉企法治服务仍需加力。一是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已投入运行,但企业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还不高,“形具神缺”的问题尚未破解;二是政企良性互动、双向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涉企问题解决机制距“高效闭环”仍有差距;三是法治服务、普法宣传链接企业诉求的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力。一是我市协同高效监管执法率指标虽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但企业对多头执法、标准打架、小过重罚、一罚了之、协同不畅、公开不规范等问题的反映仍然不少;二是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增长较快,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行政处罚等领域,2023年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151件、1150件,同比分别增长30.2%、29.9%。


(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仍需加力。在实践中,各类“旋转门”“玻璃门”“弹簧门”等隐形门槛还是一定程度存在,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不平等、融资难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破题,涉及公平竞争环境的配套制度供给还不够完善,产业政策由差异化向普惠化转变的力度还要强化。


三、金华市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远景规划


(一)狠抓两项改革破题攻坚,提升助企惠企水平。一是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分类组建涉企服务团队,建强市级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市级企业合规中心。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清单化管理服务事项,打造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基本+增值”法治服务。承接“企业重组法治服务一类事”等3个全省先行先试项目,全力打造具有金华特色的“旗舰版”法治服务专区和“标杆型”法治服务“一类事”,构建市场化涉企法治服务新生态,不断放大法治服务乘数效应。二是推进涉外法治服务改革。聚焦我市外向型、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需求,建立涉外法治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建涉外法治服务联盟,承接省级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加强中非法治文化合作交流,构建涉外法治风险预警机制,探索在海外设立涉法风险监测点、预警点,扩大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深化涉外调解、仲裁创新实践,推进外经贸合规建设,依法保护“走出去”企业和“引进来”外商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二)实施三大行动精准发力,加大护企安企力度。一是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专项行动。发布不少于4部重点产业合规指引,按照“一产业+一指引+一合规中心+N示范点”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合规指引落地。推进合规平台建设,集成政策宣传、合规咨询、合规辅导、诉求响应等服务,探索建立合规监管标准,推动产业合规指引与监管标准有机衔接。全年推动300家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自主合规,引导20家园区开展合规示范。二是开展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发现难、立案难、处置难、挽损难”所急所需所盼,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坚持“打防治控”并举,依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助力提升企业内部刑事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涉企职务案件办结率不低于60%、追赃挽损率不低于35%。助力企业家队伍建设,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刑事风险培训,注重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人格权、名誉权的法治保障,依法规制商业诋毁及网络侵权等行为,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三是开展“法助营商”专项行动。围绕商事纠纷“源头预防难、处置化解效率低、纠纷解决成本高”等问题,深入推进诉前调解改革、助企纾困专项执行行动,开展行业类、市场类纠纷治理,完善商事纠纷立审执协调机制,持续提升商事解纷实效;建设完善“执行助企纾困一件事”智治应用,实现一审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50%以上。加大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强化科技成果保护,加大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水平。


(三)坚持四法联动夯基固本,营造兴企暖企氛围。一是推进科学立法。配合市人大协同推进《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金华市磐安中药材保护发展规定》等立法项目,护航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协同保障机制,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刚性落实“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制度,切实关切市场主体预期。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及法规政策后评估工作,及时清理含有行政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影响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推进严格执法。聚焦破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痛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标准,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完善“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制度,创新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智慧监管”方式,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争取执法监管“一件事”拓展至95件。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金哨子”专项监督系列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整合资源推动行刑共治,成立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站,深化“政检同行”联动监督机制,强化对涉案市场主体诉讼权利的保障和救济。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探索优化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依法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四是推进全民守法。常态化开展精准性、滴灌式普法,重点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营商环境指导性案例发布机制,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拓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供应链+法律服务”模式,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制度,提升市场主体信用部门联动修复效率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问题,有效提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戴效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经贸导刊编委、新发展研究副院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编辑:项增有

终审:马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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